李先生: 你好,我是一家生产牛肉丸和猪肉丸子的食品加工企业,最近公司想把产品往香港、澳门,听说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事先在海关办理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备案才能出口,请问,如何办理出口企业备案?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是必须在海关备案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及海关关总署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公告〔2019〕182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取消许可,改为备案。
现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办理资质备案业务,只需要登录总署官网的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进入“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以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并上传即可,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类材料。
海关接收到企业申请资料后,经查核企业信息,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备案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