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小姐: 在疫情期间减免房产税的政策,是否需要现在申请优惠,需要什么资料?
答: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前申请办理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核准业务。
1. 属于免租金申请困难减免情况的纳税人需提供:(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免租月份、数量、减免金额等)。
2. 属于被征用申请困难减免情况的纳税人需提供:(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被征用月份、数量、减免金额等)。
3.属于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申请困难减免情况的纳税人需提供:(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受疫情影响情况、数量、减免金额等);(3)发生重大损失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有关财务报表、相关证明、承诺书等)。
以上资料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相关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