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张先生: 消防员福利待遇低
答: 市政府在2015年有个107号文,是关于加强我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一个实施意见,里面提到了镇街专职队员工资标准参照市级政府第三类聘员标准(9.71万元/人/年)进行确定,享受与事业单位同类性质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后来在2019年初,市政府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9]17号),再次明确了“市、镇两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至少应按照市政府第三类普通聘员标准发放,另发放不低于市级900元的高危补贴标准”。2019年这份文没有再提9.71万元/人/年的标准,而是说至少应按照市政府第三类普通聘员标准发放。也就是说,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是随着市政府第三类普通聘员标准的调整而调整的。现在很多镇街可能还停留在9.71万元/人/年的标准,如有需要,可以找到2019年17号文,向镇街政府申请提高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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