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先生: 产业集群培育作为推动我市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那么在集群培育方面,我市是否设立专门资金进行扶持?
答: 在配套资金方面,经市政府同意,市工信局已于2020年11月印发《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选取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家具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4个产业作为试点,结合集群培育需求,设立专门资金进行支持。与一般的资金相比,集群培育资金的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切块资金对产业集群核心区进行支持。下来我市将围绕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三大产业,认定不多于8个产业集群核心区,通过“核心做强、协同带动”的原则,集聚资源、统筹布局、培育生态、做强主体,以实现提高集群发展质量的目的。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