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city: 我想咨询东莞大朗镇松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中,划定为园地用途的土地的用途具体是什么?请告诉我在这些园地里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如是否可以用来当花早养殖场,或在园地里砍掉一些树木用来建设具有住宿功能的度假区或休闲区。是否可以挖掉一些土地用来养殖水产等,再有如果在这些规划为园地的地方建设20多间具有住宿的一层房屋是否合法,请详细回复,或给一个明确的法规告诉我规划为园地的土地用途,谢谢。
答: 1、根据《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所谓园地,是指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用地,属于非建设用地范围;2、规划为园地用途的土地中,只允许建设与园地相关的简易配套设施,如工具房、变电房、水电泵房、排灌渠等以及区内道路(宽度控制在8米以内)等,禁止建设具有住宿功能的度假区活休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