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 东莞部分村内设停车收费不合理
答: 郑先生,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按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全市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车位泊位权属人(政府、村社区)与停车设施经营者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综合交通发展、停车供需状况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及最高限价,无须再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实行村社区停车收费的停车经营者经当地镇街政府同意后,按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对辖区内道路实行停车收费。村社区道路以外露天停车场、工业(产业)园区配套停车场等停车设施不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具体标准由停车设施经营者自行定价,但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日前,我局已向您取得联系并进行政策解释,对于您反映村社区对有关道路围闭设岗合法性、合理性等问题,您可向当地政府或交通部门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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