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生: 现在各管理区都设卡收车费,进入管理区内的工厂停车也收费,是不是栏路打劫?工厂内部是工厂交租了的。使用权是工厂。为什么管理区还要收费?
答: 针对这位网友的留言,回复如下:按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全市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车位泊位权属人(政府、村社区)与停车设施经营者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综合交通发展、停车供需状况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及最高限价,无须再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村社区道路以外露天停车场、工业(产业)园区配套停车场等停车设施不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具体标准由停车设施经营者自行定价,但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同时,我局明确对停入自有产权(使用权)用地或车位(车库)的车辆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如发现停车经营者有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服务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价格举报电话:0769-12345。感谢这位网友对发改工作的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