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杜子豪: 您好,最近公安部门出台的《关于解决市内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宽了亲属投靠迁入家庭户办理条件,我们必要时需要向你们公证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请问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去办理?
答: 申办亲属关系公证一般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二、被投靠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相关证明,例如:1.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旧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独生子女证、亲子鉴定; 2.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事档案材料; 3.公安机关开具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曾经同户人员证明; 4.所在村(居)委会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 5. 如果以上材料均不能提交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甚至到社区、街坊进行调查走访来核实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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