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胡R: 第二个问题:关于规划报批范围疑惑。我在阳光网问政过程中曾向某镇政府提问:"政府正在建设一个新的农业园,并配套相关的道路,却为何在市规划局的网站上查不到这个项目?",镇政府回答:“XX农业园用地全部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属非建设用地,其顶目无需报送市规划局审批。”请问局长,农田保护区的硬化道路建设是否真的不需要规划局批准?如果真如此,为何东部生态园的农业园道路建设却是有据可查?谢谢!
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我市《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06】24号)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农业局、市国土局文件《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园建设有关问题的函》(东农函【2012】197号),经市政府批准的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确定的6米以上园区道路,纳入建设用地区,须到我局办理“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凡已到我局申请办理“一书两证”并获批准的6米以上农业园区道路,其行政许可的结果应当公开,可到我局公共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