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姐: 专利被侵权如何维权?
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如果遭遇的是专利侵权纠纷,解决方式有三种:1、可以与侵权行为实施者协商调解,如果协商不了可到松山湖大学创新城A3栋的东莞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委托调解;2、行政处理,可到我局东城办公区12315中心投诉;3、司法诉讼,可到松山湖大学创新城A3栋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进行立案投诉。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您可以到侵权行为实施者所在地提起诉讼或者行政处理请求。如侵权行为实施者是东莞的企业,则可以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地址:松山湖大学创新城A3栋)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到我局提起行政处理请求。
如何小姐到我局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则应当提交请求书及下列证明材料,并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交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一、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明确的被请求人,一般指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确定,有确切的住址或者地址(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利证明文件(核对原件)
1、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公告页、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
2、专利法律状态证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我局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三、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原件和复印件)
请求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相关物证、书证以及侵权分析对比说明等。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请求人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时,必须提交由委托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项。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五、其他事项
请求人须填写《请求人承诺书》,保证其:①提交的文件、陈述的事实及证据均合法、真实、有效;②未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且双方无仲裁约定;③有必要时,愿意预缴鉴定等有关费用。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的答复。若有其他问题,可拨打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电话0769-26986566,亦可致电市政府服务热线0769-12345进行举报投诉,工作人员会详细解答您在专利维权中的相关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