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市民88: 本人骑电动自行车,因没戴头盔,被交警拦住。说我违法。我当时问交警什么违法。确切回复是因为没有戴头盔。让本人下周一带上头盔和发票去交警支队领取。因为电动车购买年数久远,我说没有发票怎么办。当时交警说头盔总有吧。我说好。就开了罚单,还说不罚款。现在本人带着头盔和带着找到的一张收据前去取车。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说需要带身份证,发票,合格证。交警支队的顺民停车场不放行取车。请问交警执法时是否合法。开具罚单与告知违法项目不符。是否有诱骗违法人员的嫌凝。
答: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来信转交我支队道滘大队跟进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为进一步压减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交警支队的统一工作部署,我队在辖区开展摩托车与两三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对“一盔一带”及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行动过程中发现无戴头盔进行劝导,对属超标电动车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1条第1款相关规定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并依法告知群众超标电动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群众需带齐车辆发票、合格证、车主本人及携带身份证前往交警大队办理放车手续。
因市民提供的信息有限,我队暂无法查询到市民具体违法行为,市民如有疑问的可以拨打交警大队值班电话88835177咨询。接下来,我队会继续规范路面执法人员执勤执法程序,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