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行走的农民: 请问像我们外省务工的人员。 1.东莞房价贵,购买不起, 2.东莞公积金能否回户籍地使用? 3.离职后能不能全部提取出来。如果我一辈子都不在东莞或者户籍地购买房屋,那么我交的公积金怎么处理?请告知,谢谢!
答: 您好!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的第四点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我市自2015年12月8日起,全面推行异地贷款。 2、您在东莞缴存公积金,回户籍地购房,可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的贷款政策,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当地贷款政策。我市将积极配合为您提供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以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东公积金委﹝2020﹞1号)第五条内容,离职提取不属于可提取范围,已于2020年3月1号取消。申请人可以了解下我们的租房提取政策,现在租房提取增加低缴存额全额提取和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按实际租金据实申请两种方式,即月缴存额低于350元的可通过自助渠道每月可以按实际缴存额提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按实际租金提取。若日后离开东莞返乡就业的,也可以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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