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化工人: 1、为什么东莞市停止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申请,有什么法律依据? 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行政许可事项都要求减权放政,加快行政审批效率,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时间,而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从2020年7月1日后,在未发布任何文件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了新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办证,请问,贵局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停止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2、建议贵局,要从服务企业,服务整个东莞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慎重处理发证与安全监管的关系,对危化生产及贸易企业,不是停止发证就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而是能够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让相关企业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来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3、化工是基础行业,关系到各个行业,作为从事化工多年的我们也知道,化工风险较高,但是我们希望政府可以对危化贸易有准入和退出机制,指定此机制,可以对发证后一些不愿意配合监管,不愿意进行安全投入,不愿意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进行注销或者处罚,倒逼企业自身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答: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从日常安全监管发现,大部分持证经营企业都能依法依规经营,但仍有不少企业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采购销售流向不明、擅自设有仓库(储存室)储存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问题、违法违规行为。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从严把好安全准入关,进一步核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准入基本条件、行政审批程序、审核材料标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因此,在重新核定行政许可事项期间,我局目前正暂缓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不设储存)新办许可证业务。同时,感谢您的建议意见,我局将进一步研讨建议意见,从而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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