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为民: 局长你好,我们银行为客户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和注销要等两三个星期,客户等资金周转觉得太慢了。你们可不可以快一点呢?
答: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为10个工作日,我们将在法定工作日内逐步提高办事效率。如果个别特殊客户急待资金周转的,请银行根据房屋抵押登记的法定工作日协助客户尽早申请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