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阿标: 我是万江新联坊街祥富花园的业主,我们小区筹办业主委员会自去年底至今以来已近一年了,现在已经走到核实业主名称及业主的房屋使用面积这步,本来此项工作按规定的话应由万江房管所及开发商负责的,现开发商已将相关的资料提交给我们业委会筹备组,我们根据此资料结合对各个业主单元的调查结果统计出并交给万江房管所的卢工进行核实(此项办理程序房管所没出示办理回执),当问到何时有结果时,对方的答复是:“等电话吧!”。我在感叹:“不是又要等上一年吧?”万江房管所实际是在拖延时间,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望上级房管部门严查!谢谢!
答: 1、根据《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筹备组的职责是确定业主的身份和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所以相关的资料应由筹备组去完成并提交。 2、由于筹备组所提交的资料并没有得到开发商盖章确认,房管所在核实的过程中并没有故意刁难拖延的态度,只是根据自身的职责将相关的资料转交社会事务办及开发商确认,我局已要求房管所尽快协调此事并督促开发商确认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