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ler: 我是欧景城业主,有产权车位,买了纯电汽车,现在装不了充电桩。现在是电力说要物业盖章,物业说不盖章,等社区开会结果。从4月底到现在多次物业,都在说至今没开。现在是电力要物业盖章同意,物业文件要求他盖章,还说要电力证明是可以装。作为我们业主,能不能装不是我们证明的,反而不能装,电力、物业要给我们理由。电力、物业给我的一堆的安全责任状我都可以签担责,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装充电桩?敢问一下,解决一个普通市民装充电桩事宜,算不算为民服务办实事?!
答: 您好!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的附件第四条(一)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1.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
4.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图片
5.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因供电线路需途经小区公共区域,所以充电桩报装还是需要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然后向供电局提出用电申请。如小区物业不同意,则建议住户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供电局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