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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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身体残疾,申请法律援助,大岭山分局只代写文书,不出庭,服务不周。
答:
您好!2021年7月13日,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到您家上门服务。据了解,您目前不服一宗案件的二审裁定,欲就该案申请再审。由于您当场未能提供该案的二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证据材料,经与您分析案情及解释法律规定,您同意待拿到裁判决文书及案件材料后再行申请法律援助。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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