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与阳光同行: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本人是新莞人,在此向各位领导反映一个社保方面具有社会性的问题。例如:家父80年代末便到东莞工作,应该算得上是第一批进城务工人员,对于东莞来说应该也是第一批新莞人,为东莞建设多多少少也贡献了一份力量。可在那个年代对于社保意识大家都不强基本上都没参保,直到2000年左右东莞基本上也都是以自愿为原则参保。而现在社保已经成为打工人的标配,可第一批的新莞人为东莞奋斗了近30年面临着退休,而之前又没有购买社保,或者说已到退休年龄了却又因参保不够15年的硬性条件,导致为东莞建设奋斗了近30年退休了却无法享受养老待遇。恳请各位领导适时调研,是否可向老一辈进城的务工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毕竟为他们为东莞奋斗了几十年,却不能享受到东莞的养老待遇,从感情上真的很难接受,谢谢。
答: 国家的退休养老政策是: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2.到达法定退年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或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 目前各地均按照此政策执行,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也将积极研究,适时向上级政策制定部门反映。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