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 您好,作为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想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但是由于租用办公点是社区的,人力资源许可证明这个资料社区和房东不给盖章,导致没办法办理,请问领导,这块有什么灵活变通的方法吗?
答: 您好!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理顺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65号)》等文件要求,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要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且需要提供经营场所不动产权证书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3号)》,我局正抓紧时间制定《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改革实施方案》,届时申请人承诺已具备法定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人社部门将当场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