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问题时用来承担主要责任被辞退的聘员: 我市犬只管控条例已实施多月,但是在水乡很多农村仍存在犬只随地大小便、犬主不清理大便等现象,请问董局相关管控条例处罚效果如何?立案处罚多少件?共罚款多少元?拘留多少人?请领导加强巡查执法力度
答: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我局将迅速将该情况通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并责令水乡片区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日常巡查和教育宣传,要求养犬人加强对犬只管理,倡导文明养犬行为;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犬外出未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影响城市公共场所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对携犬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教育宣传,并加强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沟通联系,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及时通报城管部门进行处罚警示,全力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