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姐: 公司有一产品报废了,要不要在税务局备案?
答: 您好!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解读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2、资产损失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准备留存备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