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单雨童: 东莞二手房增值税新政,居间合同和定金都是在7月份签订的, 按照新政策要求必须在9/30完成过户,才能按照旧政策二年免征增值税, 但是卖方是有欠款,我们已经找了担保公司做额度赎楼,银行现在放款很慢,我们需要等银行放款赎楼了才能过户,赶不及在9/30完成过户,请问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将9/30的过渡期适当延长?毕竟我们是属于旧政策的, 但是政府给的过渡期太短,根本不符合实际的东莞二手房的交易时间,请政府再考虑帮市民延长过渡时间,谢谢!
答: 您好!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一城一策”调控工作,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从8月2日零时起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值税新政,把增值税的征免年限从2年调整为5年。 在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的同时,兼顾大部分市民的权益,我市为增值税新旧政策设置了特定条件的过渡期。即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并且能提供2021年8月1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承诺书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办理合同网签及完税手续。 在研究制定过渡期政策的过程中,经充分调研,考虑到房屋买家是否取得房屋按揭贷款并非房屋网签合同的前置条件,因此过渡期设置为2021年9月30日前签订网签合同及完税手续,具有合理的可行性,既保证了调控政策的刚性,又充分保障大部分市民的权益。 感谢您对新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及时报市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值税新政落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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