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贾老师: 我已在2021年8月份前签订购房合同,目前在办理中,但此房产1.不满五年,2.是有欠款需赎楼的,目前银行回复需要的流程较长,现在无法在9月30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及完税手续,如果无法在9月30日前办完网签和完税,就要交5%的增值税,而且当时签的三方合同,所有的税是要买方承担,对于在东莞奋斗10多年的新莞人来讲,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讲,一下子要多交8万多的税,太难了,请问:是否针对已经在办的交易,可否把时间延迟两个月?
答: 您好!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一城一策”调控工作,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从8月2日零时起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值税新政,把增值税的征免年限从2年调整为5年。 在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的同时,兼顾大部分市民的权益,我市为增值税新旧政策设置了特定条件的过渡期。即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并且能提供2021年8月1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承诺书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办理合同网签及完税手续。 在研究制定过渡期政策的过程中,经充分调研,考虑到房屋买家是否取得房屋按揭贷款并非房屋网签合同的前置条件,因此过渡期设置为2021年9月30日前签订网签合同及完税手续,具有合理的可行性,既保证了调控政策的刚性,又充分保障大部分市民的权益。 感谢您对新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及时报市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值税新政落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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