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生: 赖局,您好,请问石龙镇旧城区这边的房子什么时候能办理过户?谢谢。
答: 市民朋友您好!经石龙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您联系,初步调查坐落石龙镇锦您好!寿街55号房屋所在土地为集体土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三、统筹兼顾、分类处理。3.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因该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在上级部门未出台政策前,暂缓办理。针对该项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已要求镇街不动产登记部门组织土地、规划、住建、村(社区)和开发建设单位深入调查土地来源、土地征收补偿佐证资料情况以及核实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相关资料情况,以便完善该项目办证资料。鉴于“房地不一”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各个项目的情况不同。因涉及土地界址、面积、房屋状况及落宗落地情况相对复杂,个别楼盘、小区问题不一,特别是涉及到集体土地的,需要更多时间协调、补齐手续。我们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把问题摸清摸透后,一一化解排查,协调各部门完善必要手续,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