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先生: 尊敬的领导你好, 首先感谢你百忙中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咨询问题,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出台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最新条例中 第四章 建设用地 第五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十二条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者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款,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依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本人房子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康乐三街一巷13号302房 不动产单元号为:441906025005JB00692F00010009 经过多次咨询一直的答复都是因为是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没有新政策出台所以暂时不能过户。之前经过疫情的原因,生意失败了!欠下银行钱,百般无奈,也要正面面对,本想银行可以抵押房产缓解一下,可谁想银行以房龄高拒绝贷款,唯有选择出售唯一房子来归还银行所欠下的款项,由于房子不能过户,所以无法挂牌出售,现已经出现全面逾期,银行每天催收电话响不停,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催收带来的问题影响了我的工作,现在工作黄了!已经影响到孩子老人的生活也得不到保障。近段时间在网上发现最新政策已经出台9月1号实施,为什么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东莞市自然资源部官网的政务公开没有显示出来,最新的文件精神体现在哪里呢? 根据最新文件中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提及的问题,是否说明我的房子现在是可以过户交易了呢?望领导解答我的疑问,万分感谢;
答: 经调查,虎门镇威远岛康乐三街一巷13号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三、统筹兼顾、分类处理。3.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因该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在上级部门未出台政策前,暂缓办理。针对该项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已要求镇街不动产登记部门组织土地、规划、住建、村(社区)和开发建设单位深入调查土地来源、土地征收补偿佐证资料情况以及核实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相关资料情况,以便完善该项目办证资料。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历史问题楼盘建筑物超占集体土地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