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关注村民: 我村闲置土地130多亩无人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涉嫌不作为。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李屋于2014年4月11日起,违法填埋我及村民的农作物,也没有一分钱补偿,也没有召开群众大会,更没有征得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19民终5044号>的民事判决已经证明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 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130亩地块,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李屋村望中路东侧(土名为“木棉塘”和“桃围”),该用地已依法完善征地手续,为望牛墩镇2014年度第一批次和望牛墩镇2014年度第二批次(由东莞市2014年度第三批次打包)。该地块已围蔽,尚未办理供地手续,目前望牛墩镇人民政府正加大招商力度,引进项目落地。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