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想建房人: 请问东莞禁止批准农民建单家独院的土地政策红头文件什么时候到期,禁止新批宅基地我们很理解,而我们的有几十年的旧房都不准拆旧建新来报批建房。现危旧房拆旧建新无证都不批,这怎样提高生活水平呢,怎样美化环境呢,怎样能有财产性收入呢。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希望国土局给旧房发土地证,能用来报批建房
答: 市民朋友您好!宅基地审批业务已移交给市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审批业务请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宅基地办证问题回复如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盖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可以到不动产所在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如需进一步了解办证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2166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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