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生: 本人经营一家小型KTV,已被查封,我们也想走正常程序办理相应证件,但无奈经营面积过小,不符合办证条件。辛辛苦苦存了几年积蓄全部投资在这里,血本无归。真心希望政府能给我们这些经营小型KTV的提供一个办证平台,谢谢
答: 首先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办法》,经营歌舞娱乐场所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歌舞娱乐场所的设立地点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如不能设在居民楼内或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或建筑物地下一层等,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市区不得少于300平方米)。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三)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四)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卫生条件和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此外场所及包厢的装修设置需符合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等。
由于卡拉OK属于群众聚集性公共场所,如果经营面积过小,包厢面积不足等将对场所安全性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建议可重新选取符合要求的地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