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袁小姐: 咨询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
答: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第三条:“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属于《固定源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属于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属于以上管理类别的,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你公司计划搬迁进入的某个工业园区,根据《固定源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工业园区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属于重点管理类别,需申领排污许可证才可以排放污染物。你公司将工业废水通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这种情形属于间接排放工业废水。间接排放工业废水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可能会对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处理效果造成影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业园区的正常运转,因此,你公司搬迁后仍然需要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源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是否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如果属于《固定源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的,需申领排污许可证。我局也可协助你公司判断是否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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