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生: 我有青睫综合征,经常看眼科,但是社区门诊没有眼科诊室,所以只能转诊到医院去看医生,医院的医疗报销比例非常低,给我们这类患者带来很大经济负担。 所以,希望1.对社区门诊确实没有专业医生、专业仪器的病例需要转诊到医院就诊,是否能按照社区的报销比例进行医疗报销。2.社区中心能否建立眼科门诊,每个镇社区医疗中心不可能所有门诊都设眼科门诊,但是否在社区总中心设一个眼科门诊?大学医学一般分3大类临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光学医学,中医学。现实是现在社区中心全科门诊、口腔门诊、中医门诊都有了,就缺眼科门诊。 现在因为人们看电子产品多,眼科疾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预防与保健显得非常重要,所以作为基层的社区医疗中心在预防和保健方面责无旁贷,所以强烈呼吁每个社区中心增设眼科中心。
答: 1.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患有门特目录内的眼科疾病可按规定申请门特待遇,申请通过后可直接在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门特病种外的疾病,可按我市社区门诊相关规定在社区就医报销。超过社区服务能力的,社区主诊医生科可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 2.关于社区中心建设眼科门诊的建议主要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能,建议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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