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周先生: 我是一名尿毒症患者,之前一直采用腹膜透析的方法挂床住院治疗,但由于效果不佳,现在又增加了血透的方法治疗。 但听主管医生说年后社保局新规,同时进行 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的患者医保只能报销其中的一种。如果是这样,任何一种透析方式自费的话,治疗费用远远超出自己承受的范围,只采用一种透析方法,可能会产生很多并发症,请领导考虑。
答: 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均属我市门特一类病种,如参保人患有如上疾病时,均可在符合规定的医院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对应门特待遇。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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