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相信政府: 位于莞太路58号的方中元美广场,小区水表由物业抄,抄出单月水费1500元的数字。 特来请教水务集团的领导: 不知小区水费是否有一天可能和电费一样单独由业主们直接缴纳?谢复!
答: 感谢这位网友的留言。目前南城莞太路58号方中元美广场由我集团下属供水公司以抄总表方式进行供水计量,市民咨询的问题属水表抄表到户的问题。若要实行抄表到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物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需小区全体业主达成一致共识。其次,根据《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规程》等文件相关规定,涉及二次供水的已建住宅小区,须对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实行抄表到户,若不符合规定,则需进行更新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大致工作流程如下:产权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然后交供水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产权人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改造项目;项目施工过程中,供水公司同步进行质量监管;项目完工后,供水公司将参与二次供水设施的竣工及通水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合法产权主体到供水公司办理移交管理和维护手续,并向供水公司申请建立供用水关系,由供水公司负责抄表到户。详情可关注我集团供水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综合业务”—“办事指南”中的《二次供水设施方案技术论证申请业务》】,即可查阅申请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流程和途径,或致电我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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