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梁小姐: 小区电动车在楼道充电,需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四个禁止停放电动车区域,是指导发生火灾或者其它紧急情况,专门提供给人员疏散逃生使用的“生命通道”,消防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更不能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确保停放秩序和消防安全,非常有必要在一些影响人员通行、疏散逃生等重要区域限制电动自行车停放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 年12 月28日应急管理部第39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发布,自2021年8 月1 日起施行。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三十七条是关于四个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地点的规定,违反该规定,根据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被处以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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