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吴小姐: 反映小区13楼的公共区域有人晾晒衣服,跟物业反映没效果。
答: 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2021年11月15日上午南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联合精英世家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到投诉点13栋调查。在13栋楼顶位置有业主拉挂铁链晾晒衣物的情况。据调查得知,该位置属于13栋业主的公共区域。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款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根据上述条例第六十八的规定,违反第五十五条第六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因此,根据您反映的小区内公共区域存在拉挂的情况,南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要求精英世家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同时建议精英世家物业管理处向房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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