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gzy0705@126.com: 想咨询一下对物业小区违建装修的管控措施,作为客户本人自己、物业公司和主管监管部门各自应承担的角色是怎样的
答: 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室内装修不属于违建行为,无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物业小区违建的管控措施,不同角色承担的责任分析如下:客户本人是违建的当事人是第一责任主体,应当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物业公司,对违建部分建筑限期内自行拆除整改。在违法建筑未恢复原貌之前,不得对违建进行装修行为,不得投入使用。物业公司发现物业小区内发生违建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订)》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城管部门巡查发现或接举报发现物业小区内正在进行违建行为的,应当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如存在逾期未整改或抢建行为的,城管部门按照《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修订)》的规定报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实施快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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