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bingo: 我们公司主要从事对欧洲地区的出口业务,最近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海运物流运力不足、船舶延误、运费高涨,对企业正常出口造成较大影响。听说东莞一直有中欧班列这条物流通道可以办理出口,请问企业应该如何办理,我们应该采取哪种通关方式?
答: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欧班列作为一种稳定、高效的进出口运输方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得到了越来越多进出口企业的关注。海关总署在去年出台了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十条措施,进一步提升中欧班列海关监管的便利化水平。目前东莞在石龙和常平两个点开设有中欧班列业务,企业可以直接和运营中欧班列业务的平台公司进行业务接洽。目前海关对中欧班列出口业务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普通转关模式,也就是企业直接把装载货物的集装箱运输至开设中欧班列业务的铁路货站,在铁路货站办理出口申报、转关和验放等手续,然后通过班列运抵出境地口岸,办理转关核销手续后出境。二是一体化通关模式,是指出口集装箱货物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后运往出境地口岸,在出境地海关办理清关手续后出境。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业务需求和便利化程度灵活选择其中一种通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