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听众常先生: 第二个问题:今年搞了10亿元融资,宣传比较少,不太知道。2008年10亿元融资有没有效果如何的报告出来?以前效果不知道怎么样,现在又搞,缺乏政策制定的依据。不是问你融资的情况,那10亿元取得什么成效、效果?起了什么作用,产生了什么正能量?是你们评估的事情,有没有评估报告,能不能公开,能不能补上?只要有效果,没问题,如果没效果,那是对纳税人极大的不负责任。你认为说说得对吗?我没说用得不当,我只问成效,过程我清楚。第三个问题:据我了解,有不动产抵押不扶持也能贷款到,没有就算扶持也贷款不到,我认为不必要的,希望你们能够考虑。没有把效果说清楚,贸然谈扶持政策,我认为没有依据的。你们领导都说不清楚什么成效,我觉得难以接受。
答: 您好!感谢您对经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出台融资支持计划的相关背景 融资难、融资渠道狭窄一直是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也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特别是2008年宏观环境偏紧,金融海啸对我市的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对正处于转型升级的中小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来说,面临的生存和发展压力明显加大。市委、市政府将帮扶企业作为200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要求市财政局、金融办制定政策,有效解决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市财政局、金融办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吸收江浙地区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经验做法,提出了实施东莞市融资支持计划的原则思路。 2008年10月,经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并经市人大批准,决定从市财政拿出10亿元专项资金,实施“东莞市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以求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和激发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贷款担保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帮助中小工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平稳实现转型升级。 可以说,我市投入10亿元财政资金,设立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是先谋而后动的结果,其主要目的有三:一是向企业明晰,政府“放水养鱼”,与企业分担风险,共渡难关;二是向金融机构明晰,东莞不仅是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资金投放最安全、风险最低的地区之一,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三是向社会明晰,搭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平台,谋求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互利共赢,这是政府部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责任。 二、旧融资支持计划取得的成效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旧融资支持计划结束,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1、对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情况 旧融资支持计划实施期间,各参与主体(含本地银行机构、市内小额贷款公司、若干异地银行机构)累计为2317家重点企业(含中小工业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商贸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下同)发放贷款1852.62亿元;其中2010年当年累计为1986家重点企业发放贷款960.39亿元并推动当中1209家企业获得合计216.46亿元的新增贷款支持。 2、重点企业获得贷款贴息情况 旧融资支持计划实施期间,市财政合计向6300余家次重点企业拨付贴息合计5.11亿元。 3、银行机构风险补偿金使用 截至2012年10月,市财政向2家银行机构拨付了合计924.57万元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其向3家重点企业发放新增贷款产生的损失;有1家银行机构向市财政提出使用1368.29万元风险补偿金用于预冲销其向1家重点企业发放新增贷款产生的不良。 4、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使用 旧融资支持计划实施期间,市财政向1家担保机构拨付了290.85万元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其为1家重点企业代偿贷款产生的损失。 5、旧融资支持计划间接成效显著 旧融资支持计划不仅直接成效明显,还取得了显著的间接成效。具体表现在:计划实施两年多来,全市的贷款规模与增幅稳步提高,我市银行机构对各类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12月末,我市存贷比例为56.63%,比2008年12月提高2.09个百分点;2010年末我市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占全市各项贷款比重较由2008年末的46.4%提高到2010年末的48.6%,2011年进一步提高到50.1%;近几年来,我市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维持在75%以上水平,且在总体上呈稳步上升态势;中小企业贷款的规模与增幅均领先于省内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