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ei: 请问何时优化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优化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之间建立托管账户或者什么账户,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条件符合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直接放款至托管账户,并告知银行可以办理相关抵押注销、抵押登记或者第二顺位抵押手续,全部办妥后,抵押手续反馈给公积金中心,这时,托管账户资金就可以直接划给商贷银行。中间,群众只需提交一次申请,所需费用为零.
答: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贷款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管委会各项决定及其他交办事项、开展公积金贷款日常业务和承担公积金贷款风险”及第八条“职工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六)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积金贷款应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必要时可采用保证或其他担保方式”。目前办理商转公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供申请人灵活选择,即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同时,为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应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且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是在我中心审批通过后,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先发放公积金贷款为申请人偿还原商业贷款,注销商贷的抵押登记,然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笔贷款的抵押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担保公司承担担保风险并为申请人提供贷款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商贷、注销抵押登记(全部结清)和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等相关服务手续,因此需要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担保并产生一定费用。若不想由担保公司代办,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我市是广东省较早探索并开展商转公业务的城市,相关做法被外地借鉴,我市也一直致力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便利度。今年5月28日起,凡在我中心合作的商贷信息互通银行(目前共15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授权我中心成功获取商贷数据后,可减免申请所需资料;8月16日起,优化了商转公先还后贷申请流程,商转公先还后贷申请,不再需要分两步来办理,而是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再去原商贷银行办理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12月30日起,商转公先还后贷可在线申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按程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管委会决策和市政府审议同意后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目前仍在有效期,我们应当遵照执行。 一项政策的出台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事实上您提议的做法我们也专门做过探讨,并且东莞市也尝试过与银行合作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但考虑到普惠性、公平性等问题最终未能达成共识。当前各种技术条件日新月异、信息共享快速推进,我们也在密切关注,将注意收集各方意见,为管委会不断优化政策进行准备,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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