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人间一颗大苦瓜: 转诊制度的两面性。首先不得不肯定转诊制度确实减轻了不少大医院的就诊压力,节约医疗资源;但另一方面,转诊制度却给一下慢病患者带来诸多障碍,社区医院不能配备相应的药物,患者只能苦苦等待转诊后再到大医院继续排队等待开药,这一过程加上各级医院预约至少需要浪费三四天。急切需要药物时只能自费到急诊开药。 我是一个亲身经历整个转诊制度变化的患者,初三高三都是同年龄人认真读书的一年,而我在紧张的学业同时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到社区门诊排队转诊,再到社区中心转诊,最后去到医院轮后开药。当然,现在都出来工作五六年了,转诊制度也有了稍微的好转(起码现在社区门诊可以直接转大医院了,节省了一个环节),但对于慢病患者来说还是很浪费时间。寄希望相关部门能优化政策,一是社区门诊能配齐慢病患者所需药物,或是能让慢病直接定点到大医院,节省转诊步骤。 (本人文化程度不高,希望领导们能看懂我的文字,谢谢)
答: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从2008年起,我市建立了社区门诊统筹制度,通过较低水平的缴费,在社区解决了参保人常见病的问题,解决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分级诊疗就医制度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制度安排,强调在家门口看病,最大程度方便治疗,同时减轻就医经济负担。 但考虑到部分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较为严重的门诊大病及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病种需定期开药或治疗,我局不断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病种”)政策,并于2021年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医保〔2021〕35号),将门特病种扩大到63种。符合我市一类、二类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病种的参保人,可按需向有相应病种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享受门特待遇,经批复后可选定一家社区门诊就医点、两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及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其门特定点,可直接在定点就医,无需转诊,可享受95%-75%的报销比例。 针对您提到的社区药品配置的问题,我市于2021年11月出台《东莞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细则》,实行“双通道”药品外购管理,可由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医师开具外配处方,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外配处方有效期内到指定“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拓展参保人员用药购药渠道,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解决部分因社区未配备药品导致的转诊。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也认为应进行深入探讨,这也是我们接下来想要努力推动的方向,并与卫健部门配合,共同优化我市社区门诊统筹制度,将解决“转诊难”与落实省规定统筹推进,继续坚持加大力度提高社区机构服务能力,做好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等最新政策文件的要求,在国家和省授权的权限范围内,结合我市实际,厘清待遇支付边界,对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行完善,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同时,贯彻落实国家与省的要求,逐步完善我市门特政策,扩大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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