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 本人是退休职工,因医疗保险年限未达25年,后期在社区交医保,新政策中表示,系统会自动转为职工医保,不用个人办手续。 本人也电话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已变更为职工医保,但我在东莞社保网站查还是”长盛社区“为目前交费单位,本人交的费用也一直扣着原数额。 所以想咨询: 1.如何查到自已目前是否是职工医保? 2.是否后期,不管什么原因,如断交,哪怕断交一个月也会自动变为居民保?不能再转为职保?(担心哪个月忘存钱在扣费的银行卡)
答: 为最大程度减少分类保障对我市参保人的影响,实现无感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经办部门统一将已达就业年龄的城乡居民参保人一次性划转至职工医保。如您是以城乡居民参保的退休人员,则自动纳入职工医保保障,无需额外办理手续,参保单位统一在原各村(居)民委员会。具体参保的险种可前往医保分局前台查询。为更加有序地推进分类保障工作,我市分步实施分类保障,即2022年1月1日,将参保人群按规定划分参加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到2022年7月1日再对职工医保基数及缴费费率进行调整,因此,目前您的缴费金额仍为原数额。目前我们在分阶段落实分类保障工作,您可在“粤省事”-“医保”-“医保缴费/支出明细查询”中自行查询参加的险种,今年内我们也将实现粤医保小程序上可自行查询分类保障后参保人具体的参保险种信息。
关于第二个问题,划转人员停保的,需要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的参保规定重新参保,不能再作为划转人员重新参保,符合职工医保参保规定的,可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承担医保费,符合居民医保参保规定的,可参加居民医保,由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医保费。例如,您提到的欠缴问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再续保的,按新参保,在3个月内补缴所欠医保费和滞纳金的,都视同连续参保,保留在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