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台168: 请问一下,东莞医疗每次都要去社区转诊,对于60岁以上的多发病人群,能不能每年都有几次免转诊的医疗报销服务,60岁人群突发疾病较多,一旦发病可能威胁到生命,如果还要去社区转诊恐怕耽误救治时间,虽然现在出台晚上11点到早上8点可以直接去医院报销,但不是每个人都是11点生病的,希望能多多照顾上了年纪的老人,谢谢,望采纳60岁以上的人群每年都有几次免转诊直接去上级医院享受医疗报销的权利
答: 门诊转诊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直以来我局在落实国家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上,不断结合我市参保群众的合理需求以及提出的问题,来完善我市门诊统筹制度。针对您提到的老年人群门诊就医问题,正是我局建立”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制度所要保障的一个重点人群,是我局政策制定的”初心“,能够在社区解决老年参保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保障问题,同时强调在家门口看病,最大程度方便治疗,方便社区提供医疗服务以及后续的健康管理、公共服务,充分结合社区公共服务以及医疗服务,为辖区的老年参保群体做好持续服务,避免参保群众包括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扎堆去大医院门诊排更长的队伍、花更大的费用,能够有个守门人把好关,省好钱,不以传统的看病治疗为最终目的,以健康管理为我局“健康东莞”的发展方向,这是我局制度设计的初心。转诊也不是一个手续或者关卡,而是一个诊疗的行为,是社区医生看诊后根据患者病情确需转诊才作出的诊疗行为,转诊的时间长短和次数,是医生根据病情判断的结果。
针对您提到的老年人多发病,根据我市《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患有我市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疾病的参保人,可在有相应疾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享受我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经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及补充险门特的参保人,可选定一家社区门诊就医点、两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及一家零售药店作为其定点,无需转诊,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
对于您提到的突发疾病的问题,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我市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园区、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若参保人因急、危重病就近在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抢救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
为解决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外因急诊就医的费用保障,根据我市《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由卫生健康部门制定,为夜间23:00-次日8:00,且需要由主治医师判断符合急诊临床诊疗规范的情况才可进行报销。
近期,省出台了《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提到门诊应坚持立足基层,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对此,接下来我局在贯彻落实省文件的同时,与卫健等部门共同做好研究,针对急救抢救等情况,例如您提到的突发性疾病等符合临床诊断的特殊情形,制定进一步完善的措施,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好参保群众门诊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