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先生: 他是自由职业者,非本市户籍需参加东莞医保
答: 日前,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年初已经出台了转发贯彻落实的文件,并且做好了详细的宣传及指引工作。具体参保条件为:(一)本市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二)非本市户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籍人员除外)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就业并已领取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的人员;(三)港澳台人员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居住并已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在本市就业并已领取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的人员。 参保范围为:(一)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四)特色人才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五)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凭有关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或作进一步的咨询。我们公众号上也有详细的政策介绍,参保人可以进一步查阅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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