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黎生: 1.我是东莞市本地农村户口在村社区参保的普通群众,目前胎儿确诊患有肺动脉狭窄型先天性心脏病。想咨询东莞市或广东省内有无关于此类病种的社会救助政策或医疗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基金,社会组织,医院救助项目和政府惠民政策等,具体分别是什么? 2.据网上查阅的相关信息,有显示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和省内其他地区有小儿先心病的救助项目,及其他省份都有小儿先心病的救助政策。 3.迫于救子心切,但先心病的救治,护理的等的高昂费用让我普通又清贫的小家无力承担。恳求东莞政府能够详尽解答以上问题,我不想放弃肚子里有先心病的小孩。
答: 我市十分重视和关注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通过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作用,梯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包括儿童先心病患者在内的人民群众均可按规定参保并享受待遇:一是基本医保,解决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包括儿童先心病患者在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高于国家规定的70%,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是55.9万元。二是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可进一步通过大病保险予以保障。2020年,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对大病患者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提高了约近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83.9万元,与基本医保合计一共是139.8万元。三是医疗救助,作为民生保障的兜底制度,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救助,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目前,医疗救助已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家庭及因病致贫家庭等困难人群,符合条件的先心病患者家庭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此外,我局在建设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保的补充作用,去年开始,我局一直谋划发展政府指导的面向全市参保人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与银保监、金融局联合出台了发展我市”莞家福“普惠险的指导意见,致力于满足群众差异化、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缓解包括儿童先心病、罕见病等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今年上半年,我局将指导”莞家福“承办机构出台切合我市参保人实际需求的”莞家福“产品,在基本医保外为包括儿童先心病患者在内的参保患者提供进一步的就医费用保障。 下一步,我局还将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维护好包括先心病患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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