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可怜的办事员: 希望游局长重视一村一级人力资源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答: "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人力资源服务站,直属村(社区)管理,聘用人员经费,由村(社区)解决为主。据了解,村(社区)之间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员经费筹集渠道不统一等原因,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对这种情况,我们也有了解。因此,从2006年起,我们争取从市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站2人、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向服务站作出经费补助。今年,在市下发的《东莞市基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提出,村(社区、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的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等,由各镇街自行作出规定,要求镇街、村(社区)重视和加大经费投入。为此,一些有条件的镇街采取统一管理或适当补助等措施,想办法努力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有关工作人员理解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作出的努力,安下心来,做好岗位工作,服务好广大群众和企业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