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临工: 机关单位的聘用人员如初级职称或本科毕业的,财政每年有6万左右拨款,为什么到手的未到一半?说是几年加一次的工资,到手的增加不足50元,甚至只有几元。难道机关单位的聘员就不用衣食住行,不用跟上通胀和物价?
答: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东府〔2010〕40号)中普通聘员薪酬和经费供给标准情况表,第四类聘员经费为62100元/年,而《办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普通聘员薪酬总额中提取3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普通聘员缴付的各种保险费用以及负担的住房公积金费用,由财政核拨的普通聘员经费中解决。因此,普通聘员每月到手工资为扣除绩效工资、社保、公积金费用和办公经费后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