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有困难的人: 您好,我想请问下,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承诺的20号发工资,一直拖到24号还没发,关键是有的同事发了,有的同事没发,中间相隔一天多了。并且发工资不给看工资明细,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啊?
答: "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固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出示其个人明细工资凭证及需劳动者签名确认。 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可以拨打12333热线,或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部门投诉反映,我们将派出劳动监察员作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