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 尊敬的游局长,您好!“网友开价15万寻人解决公务员跨省调动”的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目前公务员跨省调动十分困难,主要是难找到接收单位;可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同志又不能报考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同时报考东莞事业单位又存在户籍限制。请问游局,对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男方东莞市级公务员、女方外省公务员)您有何可行性建议?东莞能否建立此类公开选拔招录优秀年轻人才的照顾性机制?热切盼望游局给有志于为东莞发展贡献力量的年轻人指条明路,万谢!
答: "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党政机关调任、转任国家公务员,必须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公务员调任、转任所需材料和程序为:
(一)要求调(转)任函件。调(转)入机关(单位)要说明调(转)任理由、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拟调任人员考试或测试成绩、对拟调(转)任人员的考核意见;
(二)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二份;
(三)调(转)任人员近期考察材料;
(四)照顾夫妻分居的,需附上结婚证和在拟调入本市工作一方的户口复印件。其中,属照顾军人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附上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随军批件和近期内是否安排转业的证明;
(五)已婚的,应有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婚的,要附上离婚证明书;
(六)子女需随迁的,要提供其户口本复印件;
(七)体检证明;
(八)增人计划卡;
(九)个人档案。
对符合条件、程序完备、材料齐全的,审批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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