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新莞人: 东莞每年招外来工公务员时,可否将招聘条件写清楚呢?去年我入围面试了,可是被一句我不是一线工作人员,不属于基层就将我拒之门外。今年10月,国考公布招聘条件,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验,和东莞人力资源局的解释完全不一致?能否在招聘前给出象国考一样的准确解释呀?这样可信度也高。还有既然限制年龄是35周岁以下,那么在人家未到35周岁时可否不要嫌人家年龄有点大呀?多谢!
答: "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从企业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职员是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条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和发布,资格审核都是严格按省的政策指引进行的。经查,广东省2011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明确规定了工人、农民和生产一线的定义。具体为:“工人”包括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的人员;“农民”包括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或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具体可从三方面把握:一是报名时在工农生产一线工作;二是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工作;三是以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 (2)《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经查阅我省2012年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与国考的定义基本一致。具体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除公安特警、监狱和劳教一线干警等特殊职位外,报考年龄18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放宽到40周岁以内。凡是在此年龄段内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一律可以报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