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生: 尊敬的游局长,您好!本人于1月份因工受伤,4月份由社保认定工伤,由于单位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5月份起由社保要求单位补缴工伤和买社保,单位要求我在一份补缴工资单上签名,每月工资1100元,原来我每月工资是1600元的,我不同意,由于无钱,不签就不可以社保报销,为了早日治病,我被迫签名,由5月份起我的医疗费,康复费由社保报销,5月份之前的医疗费由单位报销,现在我康复已经出院,准备劳动能力鉴定。原来单位承诺工伤由单位全报销,现我多次要求单位报销我的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单位拒绝和我协商,每次都说老板不在,老板无讲,我不知,现在我的工资每月发880元,热切盼望游局长等领导的关注和帮助解决,谢谢!
答: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社保缴费、工伤及医疗费用等问题,建议咨询社会保障部门。对于企业未足额支付您停工留薪期工资的问题,由于您无提供企业的详细信息,我们无法对此问题做调查处理,建议您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我们将立即派出监察员对事件作跟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