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者: 尊敬的游局长、各位领导,你们好!“网友开价15万寻人解决公务员跨省调动”的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目前公务员跨省调动十分困难,主要是难找到接收单位;可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同志又不能报考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同时报考东莞事业单位又存在户籍限制。请问游局,对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男方东莞市级公务员、女方外省公务员)您有何可行性建议?东莞能否建立此类公开选拔招录优秀年轻人才的照顾性机制?热切盼望人力资源局给有志于为东莞发展贡献力量的年轻人指条明路,万谢!
答: 您好,我市公务员调任、转任都是按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的。根据规定:(1)党政机关转任公务员,必须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地级以上市的党政机关转任公务员,按管理权限归口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2)转任公务员,须由转入机关说明转任理由、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等,附上拟转任人员近期考察材料,再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审批。